(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記者吳抒穎廣州報道
中國恒大于2023年4月25日晚間發布公告,其附屬公司恒大地產及中國恒大執行董事錢程獲上交所通知,由于恒大地產未能按照上交所及深交所的相關債券上市規則等規定于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恒大地產2021年年度報告,上交所及深交所分別對恒大地產及其財務負責人兼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錢程施予紀律處分。
根據紀律處分決定,上交所對恒大地產和錢程予以通報批評及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誠信檔案;深交所也對恒大地產及錢程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及將記入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開。
中國恒大在公告中表示,其董事會(除錢程外)已審閱紀律處分的相關函件。鑒于相關違規是由于中國恒大未能及時完成對2021年年度業績的審計等客觀原因導致,并非因相關人士怠于履職盡責,因此董事會(錢程除外)認為無理由對錢程的誠信存疑,錢程仍適合擔任執行董事。
中國恒大董事會還認為,紀律處分不會對其業務及營運產生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關于年報披露進度,恒大地產此前在公告中表示,其及相關當事人對未能按時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高度重視,已于2023年4月7日與新聘任審計機構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利安達”)簽署《審計業務約定書》,約定由利安達擔任恒大地產審計機構,同時利安達自《審計業務約定書》生效之日起已開始履行相關職責。
截至目前,恒大地產正積極推進審計工作,恒大地產將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
標簽:
參與評論